为了充分地利用实验资源,规范有序地作好实验室开放工作,逐步形成高素质创新型人才培养机制,特制定本管理办法。本办法适用于土木工程学院的所有教学和科研实验室,包括结构实验室、岩土实验室、路基路面实验室、建材实验室、防灾减灾实验室、计算中心、力学实验教学中心、高速铁路国家工程实验室、重载铁路结构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等。
一、实验室开放的原则和意义
1、实验室是高等学校实施素质教育、培养本科学生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的重要基地;实验室对学生开放、为学生提供实践学习条件是教育教学改革的重要内容。
2、实行实验室开放能最大限度地利用实验室资源,充分发挥实验室在实施素质教育中的重要作用,为学生提供自主发展和实践锻炼的空间,是提高仪器设备利用率的有效措施。
3、实验室开放工作应贯彻“面向全校、因材施教、形式多样、讲究实效”的原则,重点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动手能力。
4、本管理办法所指的实验室开放,是指在完成正常教学、科研任务的前提下,利用现有师资、仪器设备、环境条件等资源对全校全日制学生以及教师的开放。
二、实验室开放的形式
实验室开放形式分为教学型、学生参与科研型、学生科技活动型、自选(带)课题型、能力培养型,采用以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的实验教学模式。
1、教学型:除学院教学大纲规定的学生必须完成实验项目以外,教学过程的演示性实验项目、一些为增强对学科研究兴趣的兴趣实验,教学过程中提到的但没有作为实验教学要求的实验项目,以及有进一步进行实验技能训练要求的实验项目。
2、学生参与科研型:主要面向高年级本科学生,实验室定期发布科研项目中的开发研究课题,吸收部分优秀学生早期进入实验室参与教师的科研活动。
3、学生科技活动型:学生自行拟定科技活动课题,结合实验室的方向和条件,到相应实验室与指导教师联系开展实验活动。实验室提供相应的实验条件,指派教师进行指导。
4、自选(带)课题型:实验室定期发布教学计划以外的综合性、设计性自选实验课题,鼓励学生自带实验课题来参加开放实验,进行创新设计实验。学生在实验中必须独立完成课题的方案设计、实验装置安装与调试、完成实验并撰写实验报告或论文。
5、能力培养型:结合学生社团、兴趣爱好者协会或课外学习小组等的活动内容,学生在校内实验室自主进行的素质与能力培养过程。
三、实验室开放的时间
学院统一组织实验室开放工作,各实验室应充分利用现有实验室条件或创造必要的条件,统筹规划、积极开展实验室开放工作,鼓励逐步实行实验室全面开放的组织形式。全部实验室实行预约开放,有条件的实验室实施阶段开放、定期开放或全面开放。对教学型实验开放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的8:00—17:30(节假日除外,并不得与正常教学活动冲突),其余类型实验开放时间为8:00-22:00(节假日请和实验室负责老师协商)
三、实验室开放的组织实施
1、学院实验室开放工作在分管校长的领导下,由本科生院组织和协调,分管副院长直接领导实验室开放工作,实验教学中心(室)主任负责本中心(室)开放的具体实施。
2、实验室开放项目实行申报制,每学期申报一次,一般在每学期结束前2周进行。每个实验室都应根据自身情况设计一定数量的、切实可行的、有自己特色的、高层次、具有创新意义的命题实验,向学院或实验教学中心提出开放实验项目申请,并填写《中南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实验室开放项目申报表》(附件1),由分管副院长组织专家评审,评审通过的开放实验项目汇总通上网向学生公布,供学生选择。
3、开放实验必须实行网上预约。学生可以通过土木工程实验教学中心网站登陆进行预约。各实验教学中心(室)应于每学期开学初将所要开放的实验项目的名称、开放时间、地点、指导教师、实验原理、实验目的及要求、教材及参考书等具体内容在网上公布,供学生预约和事先预习。
4、要求参加开放实验的学生必须填写《中南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实验室开放学生申请表》(附件2)。在填写申请表之前,应与指导教师联系,了解实验项目的背景和创新点,根据自身情况进行申请;经指导老师签字同意后交开放实验室主任签字同意再交学院备案。被录取参加开放实验的学生应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按时参加实验。因特殊原因不能在预定时间内参加实验,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另约时间补做,对无故缺席实验的,要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可取消其参加开放实验的资格。
5、为了加强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培养,学校鼓励有特长的学生自带实验课题来参加开放实验。自带实验课题的学生可向实验室直接提出申请,设计好具体的实验方案,经实验室主任同意、报学院备案。
6、鼓励教师或实验室把所承担的科研项目作为开放实验题目。
7、各开放实验室必须根据学生人数和实验内容做好实验的各项准备工作,并配备一定数量的指导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原则上每10名学生至少应安排1名教师或实验人员。
8、开放实验室应做好师生及仪器设备和实验室的安全防范工作。
9、开放实验室应做好开放情况的总结存档工作。每年九月份将上一学年内开展开放实验的情况按《中南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实验室开放总结报告》(附件3)写出书面总结交学院存档。
四、实验指导教师及职责
1、在学生未进入实验室前,应认真分析学生的特点、特长,制定方案;实验前要检查学生的预习情况,对于没有预习的学生不允许做实验。
2、实验时指导教师应巡视、检查学生的操作情况,加强指导,严格要求,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于学生实验中出现的“意外现象”,要引导学生仔细观察,认真分析,激发学生兴趣,加强对学生实验素质和技能、创造性科学思维方法和严谨治学态度的培养。为保证实验的准确性,教师要检查学生的实验数据并签字。
3、实验结束后,指导教师必须要求学生整理仪器设备,搞好清洁卫生,同时检查仪器、设备等,如发现有损坏等,应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处理。在实验项目完成以后,指导教师认真做好开放记录;根据学生提交的实验结果和实验态度等及时考核,评出成绩,在学期结束前报学院备案。
4、对于学生自拟或设计的实验,指导教师要积极支持,同时要注意安全,避免发生事故。
5、敦促学生及时提交实验报告或科研报告,并交学院存档,对不能提供实验报告或科研报告的学院将不承认其工作量。
五、实验室对学生的要求
1、学生进入开放实验室要预约,以便指导教师和工作人员提前做准备。
2、学生进入开放实验室前应阅读与实验有关的文献资料,准备好实验实施方案,做好实验准备工作。
3、学生进入开放实验室实行签字制度,同时必须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损坏仪器设备的需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4、学生在实验项目完成后,应向实验室提交实验报告或论文等实验结果。对达不到要求的应退回重写,必要时应重做实验。
六、实验教师工作量的计算
学院对指导学生进行开放实验的指导教师将给予一定的工作量补贴,该工作量直接计入本人年终总教学工作量。教学型实验项目和能力培养型实验项目计3个标准学时;学生参与科研型5学时、学生科技活动型和自选(带)课题型实验项目计8个标准学时。
七、开放实验的经费支持
《中南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实验室开放项目申报表》和《中南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实验室开放学生申请表》中应有合理明确的经费预算。学生参与科研型实验所需经费原则上由负责科研项目的教师提供,特殊情况下学生可向学院提出实验经费专项申请;其余类型实验所需经费,学院审核通过后在教学运转费用中支出。
八、鼓励与奖励办法
1、开放实验纳入学生实践教学环节,实行实验项目学分制,鼓励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参加实验室开放活动。一般实验项目以16学时折算成0.5学分,经指导教师考核合格后取得相应实验项目学分,其总学分由各分项目累计,具体学分数由指导老师建议给出。该学分作为学生课外研学的学分纳入学生总学分中。
2、对参加开放实验中表现突出的或完成具有独创性成果的学生,经两位指导教师考核和推荐,可申请创新成果奖励,并在申报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时优先考虑,以及在推荐研究生时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考虑。学院在每年年终将组织相关专家对创新成果进行评审,给予一定的物质和精神奖励。
3、鼓励和支持产生创新性成果的开放实验。通过学生开放实验取得优秀成果的项目,可以申报教学技术成果奖等各种评奖和参加比赛。
4、对在开放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实验室,学院将在实验室建设方面给予政策和经费上的倾斜,进行重点建设。
九、附则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土木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中南大学土木工程学院
2012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