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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土木工程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时间:2022-06-03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关于成立土木工程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

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位教师:

为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切实保障实验室教学和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预防安全事故发生,依据实验室安全管理相关规定,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遵循“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责追责”、“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指导,谁负责”的基本原则,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成立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相关负责人的工作职责。具体如下:

一、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职责

1、组成

长:蒋琦玮

副组长:王卫东、朱志辉

员:龚永智、颜龙、杜银飞、阮波、李益进、王宁波、李军、雷金山、曾志平

2、工作职责

1)对所有实验室(包括各实验中心、科研实验室、研究生工作室、办公室等)的安全负领导责任;

2)负责制定学院关于实验室管理及安全的相关文件;

3)指导各实验室的安全管理,与各实验室及分室负责人、实验指导教师签署责任状;

4)定期检查各实验室的安全工作,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实施;

5)审查各实验室制定的各类规章制度、应急预案等。

二、学院各实验中心(室)安全责任人及工作职责

1、各实验中心(室)安全责任人

岩土工程实验室:阮波

结构工程实验室:龚永智

铁道工程实验室:曾志平

建材实验室:李益进

消防工程实验室:颜龙

力学实验室:王宁波

道路工程实验室(测量):李军

道路工程实验室(路基路面):杜银飞

高铁实验室:雷金山

检测中心:李忠

2、工作职责

1)负责本实验中心(室)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做好记录;

2)组织制定本实验室安全应急预案;

3)负责组织落实实验室准入制度;

4)负责组织制定具有本实验室特点的安全管理制度;

5)负责组织解决实验室安全检查发现的问题;

6)组织落实各实验分室、责任人与学院签署责任状;

7)督促做好研究生工作室的安全管理;

8)做好各科研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工作。

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学院党政联席会议。

 

土木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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