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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学院2011年度发展党员工作日程安排

发布时间:2011-12-29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负责部门

注意事项

3

1.分团委推优

2.学习成绩审核、群调、函调、政审等

3.支部确定发展对象名单

团支部、分团委、各党支部

1.确定为发展对象前务必先审定:1)定积极分子时间至少1年;2)学习成绩无挂科或重修,总体成绩专业年级排名至少中上;3)必须已获得党校结业证书;

2.函调材料务必315(周二)前发出。

4

上旬

发展对象情况汇总

各党支部

1.45)交《发展对象情况汇总》电子表格(空表见tmy1204@mail.csu.edu.cn),逾期视为无发展人员;2.学习成绩栏除注明奖学金情况外还需标注专业年级排名;3.其他荣誉需统计完整,如实填报;4.逾期不交视为无发展人员。

中旬

1.发展党员预审;

2、召开接收新党员支部大会

院党委

预审时需交全套材料;预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接收新党员支部大会时间由支部自行安排。

下旬

公示预审通过发展对象名单

各党支部

公示时间由支部自行安排,公示期7天。

5

上旬

1.指派专人与发展对象谈话

2.党员转正工作

院党委、各党支部

谈话期间发展对象不得外出,特殊情况事先向党办汇报并请假;及时办理预备党员转正手续。

中旬

发展党员、党员转正院党委审批

各党支部、院党委


下旬

报组织部审批

院党委、校组织部


6

上旬

1.预备党员、党员转正审批通知;

2.入党宣誓大会;

院党委

学院集中举行宣誓大会

中旬

毕业生党员转组织关系

各党支部、院党委


下旬

毕业生党员离校工作

各党支部、院党委

入党材料归档交接、组织关系介绍信签收


负责部门

9

1.分团委推优

2.学习成绩审核、群调、函调、政审等

3.支部确定发展对象名单

团支部、分团委、

各党支部

1.确定为发展对象前务必先审定:1)定积极分子时间至少1年;2)学习成绩无挂科或重修,总体成绩专业年级排名至少中上;3)必须已获得党校结业证书;2.函调材料务必912前(周一)发出。

10

上旬

发展对象情况汇总

各党支部

1.1010交《发展对象情况汇总》电子表格(空表见tmy1204@mail.csu.edu.cn);2.学习成绩栏除注明奖学金情况外还需标注专业年级排名;3.其他荣誉需统计完整,如实填报;4.逾期不交视为无发展人员。

中旬

1.发展党员预审

2.召开接收新党员支部大会

院党委

预审时需交全套材料;预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接收新党员支部大会时间由支部自行安排。

下旬

公示预审通过发展对象名单

各党支部

公示时间由支部自行安排,公示期7天。

11

上旬

1.指派专人与发展对象谈话

2.党员转正工作

院党委、各党支部

谈话期间发展对象不得外出,特殊情况事先向党办汇报并请假;及时办理预备党员转正手续。

中旬

发展党员、党员转正院党委审批

各党支部、院党委


下旬

上报校组织部审批

院党委


12

上旬

预备党员、党员转正审批通知

院党委


中旬

入党宣誓大会

各党支部、院党委

学院集中进行宣誓大会

特别强调:1.《推优表》、《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入党志愿书》填写务必按范本格式填写,时间先后顺序必须符合逻辑;2.群众调查意见必须两位调查人分别亲自签字,不能代签;3.政审综合材料落款时间应在收到函调材料后;4.申请书、自传、思想汇报需本人亲自签名。5.介绍人必须是正式党员;6.发展、转正决议按范本格式填写,表决必须是无记名投票;7.材料整理不规范,程序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发展。8.平时必须及时办理外校转入预备党员的转正手续。9.支委调整时务必办好交接手续。10.2011年发展党员工作日程安排按此表进行,请认真执行,不再另行通知。                                                  

土木工程学院党委 2011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