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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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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课程设计是本科教学中重要的实践教学环节,是对学生进行阶段基础或专业技术训练的重要途径,也是对学生综合分析能力与独立工作能力的培养与检查。目的是培养学生正确的设计思想,严肃认真、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和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和理论联系实际、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为进一步加强课程设计的教学管理,使其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条例。
二.组织与管理
  课程设计教学工作由主管教学副院长领导,实行学院、专业系(所)二级管理。
1.学院负责贯彻执行学校课程设计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本院专业培养目标和特点组织制定学院课程设计工作细则。
2.专业系(所)负责制订《课程设计教学大纲》并编写课程设计指导书,负责对课程设计题目和对学生考核方式的审定,负责课程设计工作的组织、实施、考核和检查。院教学档案室保存课程设计文档资料(保存期不少于三年)。
三.教学要求
1.培养学生正确的设计思想与方法、严谨的科学态度和良好的工作作风,树立自信心。
2.培养学生综合运用已学课程的理论知识解决学科领域某项工程设计(制造、施工)问题的能力,包括:设计、运算、上机、绘图、实验、使用工具书、编写设计文件等。
四.选题要求
  课程设计选题应理论联系实际,不断创新,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工程意识。设计工作量要适中,让学生有充分时间思考,时间严格按教学计划执行。
五.对指导教师的要求
1.指导教师应由具有指导课程设计经验的中级含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对第一次承担指导工作的教师要由系(所)组织他们亲自做一遍,并经审查通过后方可上岗。
2.指导教师的职责
(1)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拟订课程设计题目和课程设计指导书,制定指导计划及成绩评定细则;
(2)向学生下达设计任务,注重启发引导,鼓励学生提出独立见解,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注意发掘学生的创新潜能;
(3)指导到位,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耐心细致地进行指导,督促、检查课程设计的进度和质量;
(4)培养和帮助学生建立正确的设计思想、严谨的科学态度和良好的工作作风,使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得到提高;
(5)认真审核学生课程设计的全部内容,仔细评阅,评定成绩,做好总结;
(6)按规定时间将学生的课程设计送交院档案室。
3.指导学生的人数
  每位指导教师指导课程设计的学生人数,可根据课程性质和要求而不同,一般以15人左右为宜。
六.对学生的要求
1. 学生应重视课程设计工作,努力学习、刻苦钻研、勤于实践、勇于创新,保质保量完成课程设计的任务。
2.尊敬师长,团结协作,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虚心接受教师和有关工程技术人员的指导和检查。
3.学生课程设计期间按照《中南大学学籍管理规定》实行考勤。
4.独立完成课程设计工作,严禁抄袭、套用他人成果。
5.学生应在规定场所进行课程设计工作,以便教师检查和指导。
七.成绩评定
1.课程设计的考核方式因课程设计类型不同,课程设计的成绩由指导教师按照课程设计考核细则,根据学生完成任务的情况、课程设计说明书的质量和课程设计过程中的工作态度等综合打分进行评定,或成立答辩小组,成绩由指导教师和答辩小组两部分评分组成,两部分的权重由各系(所)自行制定。
2.课程设计的成绩分为: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个等级。优秀者一般不超过总人数的20%。
3.学生的课程设计成绩单应由系(所)主管教学主任审核签字,一式叁份,一份存系(所),一份交教务办,一份交院档案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