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门户     院内导航      土木校友     书记信箱     院长信箱     联系我们     English
研究生教育
热点新闻
2024-04-19
4月18日下午,土木工程学院党委在世纪楼14楼会议室召开党委扩...
最新公告
2024-04-10
2024年4月7日“土木工程学院2024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调整...
站内搜索
答辩指南
当前位置: 首页 >> 研究生教育 >> 学位授予 >> 答辩指南 >> 正文

关于开展2017年校级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5-18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关于开展2017年校级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已挂网,请各导师告知毕业研究生并按通知要求组织好优博、优硕论文的评选工作。土木院交材料的截至日5月31日
具体信息详见:http://oa.its.csu.edu.cn/Home/Release_TZTG_zd/4F0E8C8195A044518D394C42D7CABEF3

关于开展2017年校级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

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为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鼓励创新,促进高层次创新性人才脱颖而出,经研究,学校决定开展2017年校级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在我校获得博士、硕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含专业学位论文),但不包括涉密学位论文、论文答辩前已获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含副高级)的作者所撰写的学位论文。在2013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获得博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如确属优秀的也可以参评,但推荐时应严格控制名额。

二、评选标准

(一)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标准

   1、选题为本学科前沿,具有重要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

   2、在理论或方法上有较大创新,取得较好的学术成果,在本学科领域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或国内领先水平,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或应用前景。论文成果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人文社会科学学科至少在SSCI、CSCD、CSSCI、A&HCI源刊上发表学术论文4篇;理学、医学学科至少有3篇学术论文被SCI检索;工学学科至少有4篇学术论文被SCI、EI检索(其中必须有1篇被SCI检索);

  (2)医学学科单篇学术论文影响因子IF≥3,理学、工学学科单篇学术论文影响因子IF≥2,人文社科单篇SSCI学术论文影响因子IF≥1;

  (3)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一等奖或国家级科研成果奖,并取得获奖证书。获省部级科研成果二、三等奖并取得获奖证书每项可折算为1篇SCI、EI、CSCD、CSSCI检索文章;1项发明专利授权可折算为1篇SCI检索文章。

发表的学术论文、发明专利授权必须以本人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成果必须是作者在攻博期间及获博士学位后一年内获得并且与博士学位论文密切相关。

   3、论文材料翔实,推理严密,文字表达准确。

(二)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标准

   1、选题为本学科前沿,具有较好的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

   2、在理论、方法和实践上有所创新,取得的学术成果具有一定的社会效益或应用前景。论文成果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至少在SCI、EI、CSCD、SSCI、CSSCI、A&HCI源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被检索的期刊论文1篇;

  (2)获得省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取得获奖证书;

  (3)有1项发明专利授权。

   发表的学术论文、发明专利授权必须以本人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成果必须是作者在攻硕期间及获硕士学位后一年内获得并且与硕士学位论文密切相关。

   3、论文结构严谨,文字表达准确,写作规范。

三、推荐名额

校级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篇数分别控制在参评学年度已授博士、硕士学位人数的10%、5%以内。学校根据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含所属二级培养单位)参评学年度授予学位人数,近年获湖南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数,教育部及湖南省抽查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议结果等因素,综合确定2017年校级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推荐名额(见附件1)。

四、评选程序

1、5月31日前,论文作者自愿申报、指导教师推荐、所在二级单位同意。

2、6月10日前,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学校下达的校级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推荐名额及评选标准,认真组织初评,并将推荐名单在所属单位公示3天,并按程序处理异议。

3、6月20日前,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将公示无异议后的校级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推荐名单上报研究生院学位办。

     4、学校组织专家对校级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推荐名单的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5、学校召开专家评审会:(1)凡通过资格审查且无学术失范的被推荐论文,可认定为2017年校级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2)根据湖南省教育厅文件下达的推荐名额,将从中择优评选出2018年湖南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参评论文和湖南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推荐名单。

对于已获得校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2013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获得博士学位者的论文)但未推荐为湖南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参评论文,如确属优秀的,也可再次申请参加省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选,但需单独提交申请报告,经所在二级培养单位签署意见后报研究生院学位办。

6、学校公布2017年校级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入选名单以及2018年湖南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参评论文和湖南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推荐名单。

五、材料报送要求

(一)报送的纸质材料

    1、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每篇1本、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每篇1本。

    2、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材料1份、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材料每篇1份。推荐材料包括:

   (1)中南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附件2、附件3);

   (2)学术成果目录、有关证明材料(规定报送的材料见《中南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注明要求),被SCI、SSCI、EI、A&HCI检索的学术论文应附检索证明(其中SCI、SSCI检索论文需附期刊影响因子证明),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3、博士作者简况表(附件4)1份。

4、各单位推荐的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附件5、附件6)各1份。

(二)报送的电子材料

    1、中南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电子文档(文件命名方法为“作者中文姓名_TJB.doc”,如“张三_TJB.doc”);作者简况表电子文档(文件命名方法为“作者中文姓名_ZZDS.doc”)。

    2、各单位推荐的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要求Excel格式)。

    3、所有电子文档打包压缩为一个Winzip格式压缩文件,以学院名称命名。

六、工作要求

1、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高度重视,遵循“科学公正、注重创新、严格筛选、宁缺毋滥”的原则,认真组织评审,确保高质量完成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的推荐工作,并填写材料报送承诺书(附件7)。

2、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上报推荐校级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篇数不得超过学校下达的相应控制指标。

3、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上报推荐的校级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若出现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学校将扣减该分委会下一年度相应的论文评优推荐指标。

联系人:王蓉(三办403),联系电话:88836558

    邮箱:xuewei@csu.edu.cn

研究生院学位管理办公室

                                2017年5月17日

附件:

    1、2017年校级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指标

    2、中南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表

    3、中南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

    4、博士作者简况表

    5、2017年中南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

    6、2017年中南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

    7、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