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土木工程学院2020—2021学年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10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各年级:
中南大学2020-2021学年本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工作已经启动。学院工作安排如下:
一、请各年级严格按照《中南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中大学字〔2021〕1号)和《中南大学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办法》(中大学字〔2021〕2号)文件精神,组织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工作。本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实行等额推荐评审,等额报送。在学校评审过程中如出现未通过者,其所在学院不再增补人选,缺额将奖励给2020年度学生资助工作考核结果排名居前的学院。请各年级严格把关,确保评定工作的高质量。
二、各年级名额分配
年级 奖项 |
18级 |
19级 |
20级 |
国家奖学金 |
12 |
11 |
11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28 |
24 |
20 |
注: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获得者必须是我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2021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在网上奖助学金系统(http://award.csu.edu.cn/)申报。
1.申报工作时间安排
①学生申请:2021年9月10日-9月18日;
②年级审核: 9月19日-9月22日,年级评选及审核;9月23日-9月25日,学院公示。
2. 报送材料
① 年级公示结束后请各年级自行导出打印国家奖学金获得者的申请审批表两份,对照附件3对国家奖学金审批表进行仔细审核,填写院系意见并盖章,认真审核成绩栏处的排名并找教务老师盖章;国家励志奖学金不需报送学生本人的纸质材料,只需在网上进行申报;
②所有获得国家奖学金推荐资格的学生均需提交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优秀事迹材料一份,具体要求见附件4;
3. 各年级务必按规定时间完成评选工作,提交相应材料,联系电话:0731-82655631。
附件:
1.《中南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
2.《中南大学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办法》
3.国家奖学金审批表审核要点
4.关于报送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优秀事迹材料的通知
中南大学土木工程学院
2021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