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校团委开展第四届“芙蓉学子·乡村振兴”公益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5-08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各位同学: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关于湖南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鼓励支持在校大学生赴乡村开展社会公益服务和产业调研,助力大学生在乡村振兴领域争当排头兵和生力军,共青团湖南省委、湖南省学生联合会、湖南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决定开展第四届“芙蓉学子·乡村振兴”公益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时间
2025年4月—9月。
二、项目申报范围
公益服务、产业调研。
(一)公益服务
包括公益项目但不限于青少年教育和健康、女童保护、弱势群体关怀、文化艺术等。
(二)产业调研
含产业振兴类、人才振兴类、文化振兴类、组织振兴类、生态振兴类等。
三、项目数量
全校共遴选8支团队,实践地均在湖南省娄底市新化县。
四、奖励资助
(一)大学生公益项目。每个项目获得不超过2万元项目经费。
(二)项目指导。奖励项目团队指导老师,指导费1500元/人·项目。
五、项目具体实施
(一)项目申报(5月8日至5月12日)
1.申报方式:各项目团队可提前与附件1中项目实施村联系,了解实践需求,根据需求进行项目设计。关注湖南学联、湖南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就业去哪儿微信公众号,点击菜单栏“芙蓉学子”填写报名信息,并线上提交《第四届“芙蓉学子·乡村振兴”公益计划项目申请书》(附件2),线上申报无须签字盖章。电子版材料请于5月12日18:00前提交至邮箱13230921727@163.com,纸质版材料请于5月12日当日,以团队为单位提交至南校区升华学生公寓14栋144。
2.申报对象:各项目团队结合学术方向、专业特长、团队特色策划乡村公益项目、乡村振兴实践活动以及与乡村振兴相关的课题研究等报名参与。
3.申报要求:每个项目团队成员10至20人,1位指导老师。每位指导老师指导项目不超过2个。所有申报项目不得抄袭往届大赛项目或模仿他人项目,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赛资格。
(二)项目公布(5月26日至30日)
通过湖南学联、湖南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就业去哪儿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对评定的全省120个受资助项目集中公布。
(三)项目集训(6月上旬)
针对入选的全省120个项目负责人开展为期2天的集训,培训内容包括项目策划与管理、新闻宣传、财务管理等。集训后,与团队负责人签署项目资助协议,颁发资助证书,划拨第一笔资助金(预算的70%)。
(四)项目实施(6月至8月)
1.项目实施主要分为前期筹备、实地实践和实施评估三个阶段,团队成员累计总服务时长不得少于120个小时(前期筹备不计入服务时长)。
2.项目实施期间,各团队需以“图文”形式通过申报平台发布实时实施动态,摄制不少于3条短视频发送至邮箱。对外发布的视频、图片、宣传稿件均需突出“芙蓉学子·乡村振兴”公益计划。
3.项目实施结束后,各团队提交项目总结材料,含项目成员小结、项目签领表、结项报告、项目决算表、请款函、宣传汇总表、项目实施村反馈意见。审核通过后,划拨经费尾款。
(五)项目答辩及总结(9月下旬至10月上旬)
学校将根据比例推荐项目参加线上答辩。每个团队派出1个代表进行5分钟演讲和3分钟答辩。结合结项材料、答辩结果及项目实施地评价,由专家评审团评选出全省20个优秀项目。
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校团委联系人:杨老师 15200862129
院团委联系人:刘老师 13687328581、杨老师 18835920920
附件:
1.第四届“芙蓉学子·乡村振兴”公益计划推报数量表
2.第四届“芙蓉学子·乡村振兴”公益计划项目申请书
3.第四届“芙蓉学子·乡村振兴”公益计划项目评分标准
4.官方微信公众号
共青团中南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委员会
2025年5月8日